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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评估-第三方检测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6-05  点击次数: 267次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爆炸性、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危险废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需要妥善处理。
     
      某些危险废物具有较高的物质和能量利用价值,且经济技术可行。例如,电镀污泥、废电路板、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废催化剂、废弃的铅蓄电池等等。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是指将危险废物转化为有用的资源,实现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中科检测拥有齐全资质,能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进行检测,协助企业方配合政策法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评估工作。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评估政策背景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三化”原则作了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危害性。其中,第十五条提出“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应当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了“应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并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和工程项目予以免征环境保护税。
     
      3、《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指出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使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用途和标准。
     
      4、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制,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绿色发展。
     
      5、标准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评价导则》
     
      《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
     
      《废脱硝催化剂再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含有色金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规范》
     
      《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评估利用原则
     
      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首先应该确保其安全性,包括环境安全和人体安全。利用后,不得有危险成分进入环境或生物链的风险。
     
      2、其次要考虑目前的工艺技术成熟程度,应该有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3、利用危险废物生产的原材料或者燃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标准。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评估内容
     
      (一)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技术规范;
     
      (二)企业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是否符合目录要求;
     
      (三)企业是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四)企业物质计量统计体系建设情况是否满足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量的核算要求;
     
      (五)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量的物料衡算过程是否准确;
     
      (六)需要评价的其他情况。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评估程序
     
      1、企业自愿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
     
      2、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的企业应向评价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规模、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产品产量、年产值等);
     
      (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采购(或接收)、消耗、库存及产品生产、出库、外销的相关报表;
     
      (四)工业固体废物原料掺量证明材料;
     
      (五)产品标准及工艺技术说明;
     
      (六)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七)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物质计量统计体系等相关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八)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3、评价机构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查,对企业生产过程与提交资料的一致性进行现场核查,确定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
     
      4、评价机构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向企业出具评价报告,作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评价结果。
     
      评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工艺技术介绍,计量统计体系建设情况,产品质量控制情况,企业自身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分种类的综合利用量、企业接收的工业固体废物分种类的综合利用量及相关的物料衡算过程,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5、评价机构应在评价报告完成后三十日内,将评价报告报被评价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其网站上按下列项目予以公布:企业名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种类与数量,综合利用产品名称,评价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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